会员卡倒是发得还可以,也确实有人拿着卡回来消费了,但不是所有客人都愿意留下email让我加她们。留下了email的,我每一个都发了邀请信去,但真正关注我的只有一两个人……好失败。
之所以说我很幸运是因为我大概遇到了一个很多人都没遇到的退出机会。要是没这个机会我大概也只能死熬了。
一月份的时候我店里的灯坏了,我就写email给中介要他们来修(因为天花板有4米高,不是我自己随便就能换个灯泡的)。修完灯了,中介顺便给我发了个email问我是不是有lease assignment。我就去找。结果发现我手里这份是agreement of lease assignment。这两个文件具体有什么区别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我知道这是两个文件,因为我签了的那份agreement of lease assignment中提到了lease assignment。说起来很绕嘴。
签租约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中介给了我一份电子版的之前optus店的合同,以及一份电子版的agreement of lease assignment。我就把这两份文件拿去给我的律师看。律师看了说没问题,签吧。我就把agreement of lease assignment
(一共就三张纸)打出来,签了名,拿去给中介了。然后律师又补给我一个email说再跟他们要一个Deed of lease,这个email我也forward给中介了。期间我的律师和中介应该也有邮件往来。然后中介就给我打电话说你来交了押金就可以给你钥匙了,你就可以先搬进去装修了。我说那正式的lease assignment是不是房东的律师准备?中介说会跟进的。我就去交了押金,拿了钥匙,然后开始了紧张的装修等开店准备工作,然后完全忘了这些文件上的事了。
然后大概在11月还是12月的时候,我在邮箱里收到了中介寄来的厚厚的一叠资料,是房东和optus店主签过字的agreement of lease assignment。然后我给中介发了个短信问她这个不是正式的lease assignment啊。她给我回短信说她在越南度假……说回来会跟进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到后来又收到中介问我有没有lease assignment的email(这是负责property management的中介称作B吧,和之前负责转租约的中介A不是一个人)。我就告诉她我没有,而且我之前和中介A催过。中介B之前也来店里看过一圈算是打个招呼,我也当面和她说了这个事儿。然后中介B也没回我信。
然后这时候我就想起来其实莫非我还没签租约呢?一旦动了这个念头,加上一月份生意又惨到不行,关门走人的念头就再也抑制不了了。但是当时还想着我能做什么来提升销售,每天设计传单什么的也很忙,而且觉得等开学了生意一定会好的,因此我也尽力不让自己去想退路的事,因为一旦有了退路,就基本什么事都没动力做下去了。我甚至没敢和律师去确认我的想法对不对。就这样磕磕绊绊到了3月,期间我做的提升生意的努力基本都宣告失败。